简介:非法集资行为的滥觞与蔓延,关键在于国家一味地否定民间融资行为的合法地位,采用禁止、限制、打击等命令控制型法律对民间集资行为进行规制,并坚持以"刑事打击"为倚重。非法集资行为认定存在逻辑缺失,集资行为的"直接性"与"间接性"存在混淆;集资行为的"使用目的"和"非法占有目的"难以有效区分。从法律层面确定并保证民间资本合理、有序地参与到金融行业中来;实现由简单粗暴的行政取缔向规范性行政规制转换,形成"疏堵并举"并以"刑事打击"为辅助的监管格局。结合非法集资的证券化发展趋势,确立差异化的非法集资行为认定标准,继而对样式各异、品种繁多非法集资工具或非法集资行为形成有效规制。
简介:P2P网贷平台近年来在我国的迅速发展,使其成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营模式也从单纯的信息中介,逐渐演化成债权转让、抵押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运营模式。虽然P2P网贷平台由于金融创新和政策套利的运营模式,使其能更好地满足小贷市场,但是近期出现的“e租宝”、“大大集团”和“中晋系”等案件,也暴露了异化后的P2P网贷平台与非法集资之间的潜在关系。依据我国《刑法》及其他法规对非法集资的规定,异化后的债权转让、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都从不同程度上触犯了非法集资罪。建议按照P2P网贷平台的性质将债权转让和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划入证券监管体系,并修改当前的相关法规引导这两种模式融入证券体系;将抵押模式划入银行业监管体系,并予以监管。而对于单纯的信息中介模式,划入银行业监管体系。同时,在监管的前提下也鼓励其继续创新。
简介:近年来,为了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国家加大了环境规制强度和环境治理力度。环境规制趋紧是否会阻碍制造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削弱中国制造业的相对优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利用2004—2013年中国28个制造业行业的面板数据,采用综合指数法测度了我国环境规制强度,并从时间维度和强度维度分别研究了环境规制对不同污染程度的制造业行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在即期和滞后各期内,环境规制对重度污染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始终是负向影响;对中度污染行业的创新能力提升起到了推动作用;环境规制与轻度污染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时间维度上呈现出U形关系,在强度维度上呈现出折线形关系。在规制强度维度上,不同污染程度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均存在显著的环境规制门槛效应和最优规制区间。政府应考虑到各行业的污染程度、行业产品特征以及行业创新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