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明清时期,广西地方没有专门的粮食管理机构,只设兼管粮食的官员。民国成立后,在军阀混战时期,大小军阀据地称雄,割赋自肥,军饷往往由军队自筹。民国26年(193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粮食问题日益严重,民国29年(194年)5月成立广西粮食管理处后,广西粮政机构才逐步健全。现将民国29年至民国38年广西的粮政机构分省、县两级分述如下:一、省级粮政机构(一)、省粮食管理局民国时期的粮政机构,1941年(民国30年)以前,中央设置粮食管理局,各省亦设粮食管理局。广西粮食管理局隶属于省政府,并在中央粮食管理局的领导下,指挥监督办理粮食管理事项,具体职权是:调查登记本省粮食生产及储存数量;根据本省需要购储民食
简介:本文旨在分析明清至民国时期华北集市的集期,认为定期性是华北地区集市交易的一个显著特色,并得出以下结论:1、临近集市的集期安排方便了人们的交易;2、华北地区内各省区之间集期有显著的差异,导致这一差异有着内在的社会经济原因;3、各地集期的平均值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定的变化,但并没有改变各地区的特色,更谈不上突破定期性的限制;4、庙会有着不同于定期性集市的集期安排,使庙会与定期性集市形成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他们共同构成了集市网络整体.由于集期安排的这些特点,自明清至民国时期,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在华北地区表现得越来越完备的基层的商业流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