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97〉95号)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自1997年度起,开征娱乐业、广告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近日,在补缴1997年度文化事业建设费过程中发现,一些商户将税务部门代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与文化部门征收的文娱场所管理费混为一谈,误解为是重复征费,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此给予澄清:首先是二者性质不同。文娱场所管理费是国家行政职能部门直接向受益的文娱场所收取的管理有偿服务费用,是直接用于城乡管理支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家委托税务机关向娱乐业、广告业收取的用于文化事业建设的专项资金,是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的。其次,二者征收方法不同。文娱场所管理费是依照缴费人年度经营额和5%的费率按年一次性征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依照缴费人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和3%的费率,按月随营业税一并征收的。
简介:摘要:21世纪后,经济发展迅速,随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物质条件不断改善;人们的精神生活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本文从界定群众文化志愿者的基础概念、分析群众文化志愿者的作用,简要探讨当下的群众文化事业中发挥志愿者作用的现实路径,以期为新时代的文化建设作出绵薄贡献。
简介:摘要:新《政府会计制度》为2019年为行政事业单位量身打造的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力工具。具有公益属性的文化事业单位,由于其文化宣传受众面广;与市场的关联性强;承载对外传播和宣介能力等特性,对财务资金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有着更高的要求,新政执行的两年内,许多优秀的文化单位借助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机会,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管理优化,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是一个持续推进的过程,在实施过程中财务内控也面临许多方面的问题与挑战,例如内控制度不健全、预算管理薄弱,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内控意识淡薄等现象,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探究性解决措施。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分金库: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现就关于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预算科目在1997年基金预算收入科目中设置第443款“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款”下设立“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地方所展企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中央和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三个项级科目。在1997年基金预算支出科目中设置第443款“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二、关于预算级次和缴库办法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