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放射性废物是核能利用的必然产物,是指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被放射性物质所污染,活度或活度浓度大于规定的情节解控水平,且所引起的照射未被排除的废弃物。我国的放射性废物主要来源于核电厂和核燃料循环设施。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关注和启动有关放射性废物水泥固化处理研究和应用。90年代中期,水泥固化处理技术日趋成熟,在秦山核电厂和大亚湾核电厂配套建设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水泥固化系统。同期也编制并颁布实施了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相关标准。随着核电事业的快速发展,绝大多数核电厂配套建设了放射性废物水泥固化生产线,主要用于低中水平放射性浓缩液和废树脂的固化处理,以及其他固体废物的固化处理。
简介:摘要厂址废物处理设施是通过提供适宜的手段来处理和贮存整个厂址产生但无法在核岛侧厂房直接处理或长期贮存的各类废物,同时还可处理海阳核电厂正常运行及大修期间产生的各类放射性固体废物,并对形成的废物最终包装进行暂存。如果厂址废物处理设施发生火灾或由明火引起爆炸后,可能会导致放射性物质释放至外环境,从而对环境和公众造成危险。因此,厂址废物处理设施必须具备足够的防火及灭火能力,包括设置早期探测火警、灭火系统或限制火灾蔓延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