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不仅对研究人类文明的演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展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具有独特作用,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实施。10年来,我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了“非遗+记录” “非遗+校园”“非遗+剧场” “非遗+芭蕾” “非遗+文物”等守护传承方式, 以此赓续地域文化基因,守住地域文化之根在文化厅非遗保护中心及各市县文化部门的大力推动下,辽宁省的非遗传承人保护工作在音像资料采录,艺术作品出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对传承人的排查,认定不完善,对传承人的价值认知有限,培养中的"同质性"化倾向及学术研究意识不强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未来的工作中可以增设非遗传承人名录,对传承人的文化盛载进行整体记录和保护,建立传承人技艺讲堂,加强传承人价值及作品的学术研究,使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更为扎实有效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