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群岛原则与群岛水域法律制度的建立是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经过长期辩论并获得重大成果的问题之一.由于这是群岛国家对海洋大国长期斗争、互相让步的妥协产物,所以在1982年4月30日签订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有关群岛国和群岛水域制度的规定意义含糊,适用的范围不够明确,引起国际法学者意见纷歧、争论不休.世界上拥有群岛的国家很多,群岛的大小和地理位置,以及组合情况纷繁复杂,从国际法的观点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大陆沿岸群岛和大洋群岛.而大洋群岛中又情况不同,有的已组成一个享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即所谓群岛国,有的是大陆国家的大洋群岛,有的还处于托管或殖民
简介:鄱阳湖水域因边界纠纷、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不稳定因素,较易引发跨行政区划群体性事件。其主要特征为利益性、聚合性、复杂性和暴力性,其引发的纠纷类型为捕捞纠纷、水上交通事故纠纷和采砂卖砂纠纷。目前,鄱阳湖水域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面临以下现实困境湖区管理体制不顺、各职能部门未形成合力、缺乏科学高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对群体性事件更多强调维稳处置而未凸显有效预防、尚未建立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应保障机制、情报信息不畅通且各部门间信息资源难共享等。构建鄱阳湖水域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的机制的重点在于组建鄱阳湖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鄱阳湖水域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简介:南海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南海问题的显现与升级有多种原因,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东盟一些国家强化对南海岛礁的抢占和加强资源开发力度,以及域外大国的参与及偏袒等。一般认为,南海问题包括南沙岛礁领土争议及海域划界争议,而处理这些争议的基础之一是必须进一步地明确我国在南海划出的断续线或u形线的性质,以及线内水域的法律地位。中国南海断续线的性质应为岛屿归属及资源管辖线,而其线内水域的法律地位分为两类:基于海洋法制度下的水域和历史权利下的特殊水域,两者并行不悖,互相补充。为此,我国可根据直线基线的方法适时宣布在南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并运用群岛基线制度明确管辖海域范围,以确保中国在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利益。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是近年来的一个热门话题,人们关注的焦点是由检察院及非政府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然而,在实践中已经有相当数量的由行政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这类公益诉讼实际上已经涉及公益诉讼中各种重要的理论和法律适用问题,很有现实意义。广州海事法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受理了十几起水域污染公益诉讼案件,这些案件由各类行政机关及检察院所提起,主要目的是救济国家海洋环境资源和生态利益损害。本文对这些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资格、赔偿对象及范围、举证责任、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统计、归纳、整理及分析,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一些对策,希望对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及司法实践起到一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