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末变法让泱泱中华成为法律移植与继受的试验场。法律之实施,离不开种种学说的指导,故法律移植常伴随法律学说的移植。在此进程中,留洋修习法律的学生功不可没。我国法学家在20世纪上半叶所传播的法国学说,并非对彼国学理原封照搬的产物,而有其主动拣选、理解、重述的贡献。具体而言,我国学者所欲传播的乃是其中注重普世价值和社会本位的部分。然此时法国法学所呈现出的,其实是一幅共和派唯法律独尊的思想占据绝对优势的图景,而那些在中国流行的法律思想家却都是法国政治和学院中的边缘人物。此外,我国法学家在阐释法国学说时强调法国思想与社会主义、中国传统文化的相容性,并对其进行抽象化。但两国语境的不同,造成了同样话语的不同命运。对两国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分析,可为法国理论在两国的不同命运提供解释。
简介:省管县成为近年来政府改革热议的话题,在过去市管县体制中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即地方行政层级过多,使得政令的上传下达走样,降低了行政效率、增加了行政成本;地级市截留县级政府的财政,束缚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市区的扩张导致城市虚化现象严重等问题,但其实这些问题并不能成为支持省管县的理由.“浙江模式”将省管县体制改革推向高潮,但是浙江省在省管县改革中有着地理、县域数量的优势;私营经济充分发展的优势;以及长期实行省管县的政治延续性的优势,这些优势都是其他省份所不具有的,所以“浙江模式”并不能被复制.在省管县的改革落实以前,还有区域划分、财税改革以及司法改革的问题,而这些前提其实是与省管县改革相悖的.通过对省管县热潮的理性批判,笔者再次证明市管县体制不能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