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11期发表季金华的文章认为,法律现象是一个内涵和外延极其丰富的概念,它涉及法律意识、法律规范体系、法律创制、法律实施、法律的历史运动诸方面的表现。在谢晖先生看来,“所谓法律现象,是指法律这一客观事物之本质的外在表现,是法律的外部联系的综合,其特点是具有直观性、表象性”。法律的本质是法律现象区别其他社会现象以及决定法律现象构成要素之间内在关系的规定性。法律的本质存在于现象之中,法律现象是体现法律本质的现象。我们可以通过对法律现象的特征的认识,来探究法律的本质。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中也能反映法律本质,法律现象总是与经济、政治、文化条件有着密切的关系,因而法律必然有其经济本质、政治本质和文化本质。
简介:在线短租是一种创新的商业形式,由于产生发展的时间尚短,与欧美国家不同,在线短租在我国尚没有在经济和社会层面激发深化的矛盾,但是如何在法律上解释这种商业形式是对该行业规范指引并实现良性监管的必要前提。就在线短租契约的法律定性,民法精神从契约自由到契约正义的转向是合同类型界定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本文跳出民法部门法的思维,从法学方法论的视角,认为传统的概念思维在推理过程和结果上都无法解决在线短租契约的界定问题,相比之下类型化思维更具价值。因此,本文结合类型化思维和方法,提出了在线短租契约类型界定的具体方法,即根据合同期限与缔约方性质的强弱结合判断,这不失为在线短租契约法律定性的一种动态的、利益均衡的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