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关于犯罪对象的定义直到目前为止,刑法学界之通说对犯罪对象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表述方法:(1)认为"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者具体人";(2)认为"犯罪对象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时所影响的具体的物或人";(3)认为"犯罪对象是指犯罪分子对之施加某种影响
简介:由于英美当事人主义诉讼在事实之外将罪名也纳入刑事审判对象的范围,刑事审判对象的范围被限定为检察官在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人和罪行,法官在诉讼过程中不得随意引进新的指控、自行扩张审判对象的范围
简介:小时候,只要没按时回家就得让老爸盘问半天。现在女儿结了婚,轮到她盘问丈夫了。阿玉年近30岁,刚刚结束了一场身心疲惫的恋爱。男友小邓小她4岁。除了年龄小,小邓的学历、工作和收入等各方面都不如她。
简介:这就是说刑法只调整刑事责任关系而不调整其他社会关系,刑法是调整刑事责任关系的法律, 二、作为刑法调整对象的刑事责任关系
简介:<正>犯罪对象,是刑法理论及实践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中存在重犯罪客体研究轻犯罪对象研究的现象,对犯罪对象的认识研究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对犯罪对象的认识存在诸多不同的观点,对许多相关问题的认识仍含糊不清。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对象是指具体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人或事物,是犯罪客体的客观表现,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却未必有犯罪对象。
简介:宪法解释对象是宪法解释的首要问题。宪法理论界至今存在宪法说、宪法条文说、宪法规范说、宪法文本说四种关于宪法解释的学说,都难免有模糊不清的缺点。笔者从宪法渊源的角度展开分析,首先从一般意义上分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是否可以作为宪法解释对象,然后着眼于中国宪法文化的特点分析中国宪法解释对象的特殊性。通过区分宪法解释学和解释实践上的宪法解释对象,从而限定宪法解释对象理论的意义。
简介:<正>警察法是国家的重要法律之一。那么,警察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其概念应当怎样界说?对这个问题,无论在公安战线,还是在法学界,仁智各见,难以定于一尊。本文就此谈些粗浅的看法。任何一门法律都有自己的调整对象。它是各类法律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各门法律的概念、特点、性质、作用等一系列问题,都不能离开自己的调整对象。所谓调整,是指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利益和意志,对一定的社会
简介:准确把握保卫学的概念和研究方向,对于促进该学科的研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保卫学概念的理解,不能忽略保卫学立足人类安全需求这一价值属性和保卫工作内在的规定性。从一个侧面可以说,保卫学是对保卫原理、规律和保卫工作对策的探究,是实现人类安全需求的方法和手段,是理论化、抽象化了的保卫工作。保卫工作则是具体的保卫方法、策略的体现,是理论的现实化。明晰保卫学概念和保卫学把人类安全需要、侵害因素、安全防范系统为其研究对象,对于保卫学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从立法者的思维方式和实践中大量典型案件的处理路径出发,传统刑法解释学认为刑法解释的对象是规范,但此理论面对复杂的非典型案件时则显得步履维艰。刑法解释无法脱离个案事实而存在,单纯对规范含义的说明只是规范意义的抽象说明而已。刑法解释的对象既包括事实,也包括规范,还包括事实与规范之间的互动关系。
简介:要摆脱法理学研究的扑朔迷离状态,就必须认真思考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本文认为,法学的基本问题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问题,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就建立在对这一基本问题认识的基础上。本文由此提出了法理学研究对象的两个层次。
简介:我国没收程序规定的没收对象是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这与国际公约所规定的犯罪所得不一致。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违法所得主要包括:违禁物、供犯罪所用之物和犯罪产生之物和犯罪取得之物。我国程序法上的违法所得包括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以及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为了保障没收程序的顺利执行,与国际条约保持一致,应对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没收对象进行明确和完善。
简介:价格学是社会主义经济学中一门重要的学科,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随着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产品经济迈进到商品经济,乃至向发达的商品经济目标迈进,价格问题越来越突出,价格理论越益显得重要。但是,目前我国经济理论界、价格理论界对价格学的研究对象认识很不一致,这一问题远没解决。而价格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不讨论清楚,科学的价格学体系就很难建立起来,从而也就不可能对价格进行系统的研究,
简介:
简介:我想在网上购买一部手机,但是一进入网络上的电子购物商场就感到眼花缭乱,电子商场里不仅商品种类繁多,而且在同一个电子购物商场中又有许多不同的电子商店。我想,假如购买的商品出了质量问题,我该找谁呢?
简介:对社区矫正适用对象的确定应当与社区矫正的性质以及我国现行的刑罚制度相一致。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不具有社区矫正行刑社会化的条件,不宜适用社区矫正;应实行轻罪化的部分劳动教养人员适用社区矫正。
简介:司法解释的对象具有可解释性、与具体案件的关联性和完整性,因此司法解释的对象应是法律文本。解释的辅助材料、习惯、判例不在法律文本范围之内。法律文本的特征在于国家权威性、书面表达和公开化等,同时法律文本可分为法律语言和法律意义两个层次。
简介:编辑同志:费某给潘某介绍了一女朋友周某,潘某交给费某5万元礼金,声明由费某转交给周某的父母。费某同时出具了收条一张,承诺“两年内女方若出走则由费某负责”。
简介:由于我国在立法上没有对社区矫正的对象予以明确规定,因此,社区矫正的研究对象还存在争议.从学理上看,社区矫正的研究对象可以分为刑罚惩罚条件下适宜社区矫正的对象、其他条件下适宜社区矫正的对象和行政处罚条件下适宜社区矫正的对象.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助于社区矫正的科学定位.
简介:只是规定财物是一般侵占罪的对象,遗忘物才能成为特殊侵占罪的对象,有形有体物是可以成为一般侵占罪的对象
犯罪对象新探
论刑事审判对象
照着老爸选对象
刑法调整对象新说
犯罪对象问题研究
论宪法解释的对象
警察法:对象、概念、地位
保卫学研究对象探析
论刑法解释的对象
法理学研究对象试论
论没收程序的适用对象
价格学研究对象问题探讨
网上购物如何明确交易对象
社区矫正适用对象的确定
贪污罪犯罪对象新解
论司法解释的对象
对象出走媒人是否赔偿礼金
论社区矫正的研究对象
浅论侵占罪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