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日、韩等国家的共犯论体系是以正犯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共犯是以正犯为其前提的概念.刑法以分工分类法对共犯人进行分类,正犯不仅是其中的核心概念,也是共同犯罪定罪、量刑的中心.因此,在共犯论中,最基本的问题便是怎样区分正犯与共犯.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并没有正犯概念,我国刑法将参与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分为组织犯、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有关正犯与共犯的区分问题,在我国的刑法理论界,有规范性实行行为说和实质客观说之争,虽然重要作用说具有相对合理性,但是,在共犯论体系不同的语境之下,探讨两者的区分,可谓无奈之举.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最好是在修订刑法条文时,规定相关条款.
简介:从世界上的各种邪教的特征和危害看,邪教绝不是宗教。那么,邪教与宗教的不同表现在哪些地方呢?第一,在宗教中神、人是有别的,再有权威、再德高望重的神职人员(僧侣、主教、神父、牧师、阿訇、道士等)也不得自称为神。邪教主却自称为神。如李洪志自称为神。无独有偶,日本“奥姆真理教”的头头麻原彰见也自称是佛的转世,也有一张伪造的上有光环、双腿盘生、飘浮空中的“飘浮神功图”照片。第二,宗教的传教活动是公开的,僧侣在寺庙中公开讲经,主教、神父在天主教堂中公开布道,这是人们所常见的。而“法轮大法”(“法轮功”)等等邪教则有不可告人之处。第三,宗教并不反社会、反人类,而邪教则反社会反人类。如“法轮大法”则反社会、反人类。前述的“人民圣殿教”也是反社会、反人类的。再如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在1995年3月20日制造了东京地铁的沙林毒气案,导致12人死亡,五千人受伤、伤亡的人完全是普通百姓,其反社会、反人类的性质十分明显。第四,宗教不允许神职人员个人骗财敛财,而李洪志则大肆掠夺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吉姆·琼斯和我国前几年南方破获的邪教组织,其头头自称“灭绝王”的也是这样。第五,宗教有自己的典籍,有自己的教义,而邪教的所谓教义...
简介:干事的一直在干事,不干事的一直不干事。干事的越干事越多,不干事的越不干越无事可干。干事越多,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越多,越容易犯错误:越不干事,也不会惹什么麻烦,倒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干事的在犯错误中学会了干事,不干事的在不犯错误中变得越不想干事。
简介:贪污错误与侵占错误是经济类错误中两种不同性质的错误.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一)违纪主体不同。贪污错误的主体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经手、管理国家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党和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党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和党内法规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如农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应当依照《条例》第五十七条,按贪污错误处理。侵占错误的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及其他企业职工中的共产党员。某企业(公司)职工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企业(公司)财物,如其不具有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