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南亚国家围绕水环境治理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不仅加大了双边合作力度,而且为南亚地区进一步合作开发水资源夯实了基础。但由于各国发展阶段与经济实力差异等原因,在水环境治理方面面临短期方向不明、动力不足等难题。此外,南亚地区的水资源争夺严重伤害了国与国之间的感情,成为当前南亚地区关系紧张的催化剂,而国际社会参与南亚水环境治理开发,大国博弈又加剧了地区矛盾。当前,南亚国家在水环境治理合作的道路上可谓一波三折。南亚地区特殊的“历史记忆”导致彼此间命运共生理念认同难度大,“战略互信”的缺失又制约着国家层面友好关系的拓展。以“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进而通过“共情”行动来积极推进南亚水环境治理合作,不仅有助于培育国家间感情,也有助于推进水环境治理综合机制建设乃至实现地区整合发展。同时,亚洲有关各方也应该抓住南亚社会经济整合转型的机遇,以参与水环境治理为契机,进一步通过“共情”实践推动南亚经济治理向着更加合理的多边合作态势发展,形成彼此间新形势下的相互依存关系,最终促进南亚地区的整合发展与地区繁荣。
简介:中国日益严重的水污染实质是社会矛盾的自然折射,而国家基本制度的正当性有助于为个体行为提供指引,并为社会纠纷的解决提供母体性价值。在法治理念下,公民社会是政治国家存在的基础,私权利是公权力的来源和运作目的。水环境公益诉讼是为公民社会保护水环境而设置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其中的"公益"主体不指向国家,也不指向国家和社会,而是直接指向社会。在此前提下,维护环境公共利益首先是社会主体的权利而不是义务;相应的,维护环境公共利益首先是国家的责任而不是国家的权力。水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以社会权利制约国家权力的有效途径,其制度内核是以公民社会为原告,以相应的国家机关为被告,以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为目的。
简介:河长制作为一项中央自上而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水环境治理创新举措,旨在形成河长领治、上下同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水陆共治的治水新格局,但其在基层的运作中却遭遇了上下层级协同的不力、跨部门协同的困顿、政社协同的尴尬,以及协同治理手段的阙如与失当等一系列困境。究其根源,从价值的角度看,源于内部协作的信任基础薄弱以及难以形成共享理解;从结构的角度看,源于双重管理体制的冲突、权责关系的不清以及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结构难以形成;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源于激励机制的缺失、问责机制的扭曲以及跨部门责任风险共担机制的虚化;从技术的角度看,源于机械的计时打卡机制、信息流转的链条过长、培训与平台功能使用的协同配套不足。未来的治水之路,应强化协同治理理念,从河长制走向河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