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问题意识自《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责任”这一章至今已有二十余载。是否保留这一中国特色,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又成为焦点。赞成民事责任立法者提出不规定物上请求权,将之并入侵权法,在侵权责任编专节规定侵权责任形式,其中规定一条: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不以侵害人有过错为要件。该学者认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有自动承担、请求承担和强制承担三种方式。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观察和处理法律问题的方法,早已为我国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官员所熟悉;而且,物上请求权制度存有缺点,比如,妨害排除请求权与侵权法上恢复原状请求权区别不明晰、妨害与损害很难区分等。
简介: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要求全党在把物质文明建设搞得更好的同时,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如何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落实到基层,这是亟待我们解决的新课题。本文就铁路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从抓好“四职”教育入手,培育“四有”职工队伍作初步的探索。一、深化对“四职”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四职”教育是培育“四有”职工队伍的根本途径。“四有”职工队伍不能自发成长,只能通过培育来造就,而培育的内容就是“四职”即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四职”依据“四有”,是“四有”要求的具体化,“四有”寓于“四职”之中。只有培育“四职”之花,才能结出“四有”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