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化是人类劳动、智慧和感情创造的产品的总和。包括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社会制度、文学艺术、音乐美术、哲学、历史、宗教和科学技术等意识形态和劳动成果。””文化与人类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可以说.每个人的行为都与其所处的文化背景和所接受的文化观念有关,他的每一个行为都会透露出一定的文化气息。由此推断,犯罪无论是作为一种个体行为还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都必定包含着种种文化因素,丈化与犯罪具有干丝万缕的联系。本文拟从犯罪个体、犯罪社会现象和犯罪历史发展这三个角度出发,着重探讨文化对于犯罪的二重性问题。不妥之处.欢迎方家指正。一从犯罪个体而言,文化既诱发犯罪又抑制犯罪众所周知,人的行为是受人的思想意
简介:文化作为"社会有机体"中的软件,"与犯罪的关系深刻而又密切".它不仅具有弥漫性与潜移默化性,对犯罪具有超越一定时空范围的强大浸染力、吞噬力和解构力,而且还具有明显的相对独立性和持久性,能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规定着犯罪的原因、动机和手段.从类型学的角度看,文化可分为主文化、亚文化、反文化、大众文化等多种不同形态.这些文化形态与犯罪交织着十分复杂的关系,必须审慎地加以甄别、判断和对待.从文化作用于犯罪的机制看,它不仅通过决定社会主导型价值观影响着犯罪的总体水平,而且,一定的文化背景条件还规定着不同类型的犯罪在整个犯罪结构中的比重;另外,文化还影响到国家的刑事政策走向--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犯罪惩罚观和犯罪预防观.
简介:犯罪显著性概念存在文化解释维度,也只有在文化解释中重新审视犯罪显著性的定义和关键变量,才能发现文献中存在矛盾和巨大争议的原因。对西方刑事司法中的这一概念进行文化解释必须涉及对西方现代化视野下的刑罚观的产生与流变的解读。为什么会产生矫正主义与新保守主义刑罚观,以及两种相互对立的刑罚观在西方现代具体犯罪惩罚与社会控制措施中所起到的社会意识形态指引作用,是理解犯罪显著性概念乃至重新构建这一概念的关键路径。也正是基于这种文化论的解释机理,西方意识形态下的犯罪观念与犯罪治理变化才能得到更为充分的理解,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下中国的犯罪治理理论的方法论研究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