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有关资料表明,在我国,短刑犯的重新犯罪率要比长刑犯的重新犯罪率高出18.3个百分点,其他国家的情形与我国基本相似,这说明短期刑对罪犯的改造效果要比长期刑差。这一现象已被世界各国所关注,取消短期刑而代之以其他刑罚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立法趋势,早在1812年,伦敦第一次国际刑法及监狱会议上就讨论了以不剥夺自由的劳动代替短期监禁的可能性问题,建议以农业劳动或日监禁代替短期监禁。以后的多次国际会议均讨论过短期刑的弊端及补救措施。1885年罗马刑法和监狱会议上,加罗法珞干脆提出了废除4个月以下的短期自由刑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