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耐久性措施必须贯穿到设计、施工、维修保养的整个动态过程中来进行考虑。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混凝土拉应力限制和最大裂缝宽度限制;施工中,应确保保护层厚度达到设计要求以及混凝土振捣的密实程度。只有从设计、施工上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才能够使隧道结构在整个设计使用寿命期间始终具有良好的耐久性。本文将主要分析影响建筑结构耐久性的因素及施工措施。
简介:转售价格维持竞争效果认定的模棱两可给依反垄断法对其的恰当处置带来了挑战。美国的Leegin案确立的转售价格维持之合理原则的正当性是有限度的,图景误置暗藏着消解我国反垄断法制统一性的危机。我国《反垄断法》原则性禁止排除、限制竞争的转售价格维持绝不是立法错误,对其适用的难点在于分析方法构造。立足本土,我国需要对有关转售价格维持“原则禁止+例外豁免”的规范意义及其分析方法形成自觉理解和自主选择。对转售价格维持采取可抗辩的违法推定的分析方法具备适合性,但其依据不是“原则禁止+例外豁免”下的逻辑推导。为了避免可抗辩的违法推定陷入本身违法的陷阱,应着力构建转售价格维持的抗辩体系和抗辩清单,以此保障抗辩实质化。对转售价格维持执法案件的事后评估有助于执法政策优化和分析方法改进。
简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想范型可以概括为:为满足"激励"、"惩罚"和"威慑"的制度功能,惩罚性赔偿适用于行为人具有恶性过错的侵权责任,并以"基准赔偿数额+增加赔偿数额"为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其中基准赔偿数额恒定为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增加赔偿数额则与基准赔偿数额存在比例关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和法释〔2003〕7号中的相关惩罚性赔偿立法可以分类为"颠覆类型"、"标准类型"和"变通类型"三种。针对在立法中规则的碎片化、不系统所造成的标准不一和适用困难,应当进行立法三类型之间的联动和整合,形成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为基准,以商品房购买、食品安全等领域特殊立法为补充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系。
简介:今年5月27日.由柳州铁路公安处自行研制的列车“110”报警装置在480次旅客列车上试行并获得成功,这是我处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的题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精神,把漳州110经验运用到旅客列车上的一次大胆尝试,也是提高乘警快速反啦能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的一项革新措施,同时还是震慑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武器。首趟旅客列车“110”的出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的好评和热切关注,16家新单位从电视、广播、报纸等角度竞相宣传报道,一时间“列车也有了110了”成为大家谈论的话题。经过四个月的实际运作,我们认为,在旅客列车上设立“110”报警服务项目是切实可行且十分及时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