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卫生监督工作概况自1983年《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发和以后的各项卫生法规出台以来,我省从下述几个方面逐步开展卫生监督工作。1、组建监督队伍。在卫生防疫机构内设立监督科室,从卫生行政和卫生防疫机构中经推荐、培训、考核后聘任监督员。目前全省共有食品卫生监督员820名,传染病监督员744名,地方病(碘盐)监督员100名,其它卫生监督员800名。在基层防疫机构,一名监督员一般兼任2-3种卫生监督工作,实际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卫生行政和卫生防疫人员共1235人。2、宣传、普及卫生法规知识。一是利用大众传媒对广大群众宣传,二是针对被监督对象重点宣传、培训卫生法规知识,如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办培训班、参加电大培训等等。3、制订地方性法规。一是根据国家法规制订地方实施办法,如经省政府批准由卫生厅颁发了《贵州省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办法、《贵州省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等六个规章性文件以及《贵州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等;二是国家尚无法规的,我省由人大发布了《贵州省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卫生、公安、安委会三家联合下发了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职业性体检的通知。4、以地域管理为主,划分分级管理范围。1987年我厅根据卫生防疫机构实行有偿服务后出现的新情况,制发了关于划分贵州省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职责范围的通知",其后,又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实行分级管理的文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据此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划清了各级监督范围。
简介:组织部门对干部的监督,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等整个监督体系中,是属于党内监督的范畴,是党内组织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监督机制应当由三方面内容构成:即一是建立健全规范干部行为的法规、制度;二是对干部执行法规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三是对干部中违犯法规制度行为的审查处理。在以上三方面的环节中,组织部门监督的着力点,主要应放在中间这一环节——对干部执行法规制度进行检查监督上。(这与党的纪检机关相对地比较侧重于对违规行为进行审查处理,是有所不同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应该是:坚持党管干部为原则,以关心、爱护干部为目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