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什么是危害结果?理论界历来有广义和狭义之争。持广义结果说者如德国刑法学者麦兹格(Mezger)。他认为:“犯罪之结果指一切客观构成要件之实现,因之,结果包括行为人之身体动作及由此所引起之外界结果……如杀人罪之结果为行为人扣枪机发射子弹,使被害人被子弹命中而死亡。被害人死亡,是扣枪机行为人之身体动作,子弹之发射、命中及被害人之死亡均为外界结果。对于他人之精神亦可能引起结果,例如伤害引起被害人之痛若,猥亵引起他人之厌恶,均属外界结果是。”后者如德国刑法学者麦耶(H.Mayer)认为:“刑法上之结果系外界结果,即动作以外之结果,其系发生于行为客体上,如有生命者之身体,
简介:本刊第1期《警钟》栏目刊登了《公务员托合提的不归路》一文。文中报道了托合提从一个国家公务员蜕变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犯的整个历程。那么托合提所受刑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请看法律专家的分析。托合提·吐尼亚孜(以下简称托合提)窃取国家秘密和煽动分裂国家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邢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中确定的该两种犯罪行为的罪名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犯罪,这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境外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官方机构。如政府、军队以及其他由政府设置的机构,也包括外国驻我国的使、领馆及办事处等;“境外组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政党、社会团体等,也包括企业等经济组织以及宣传组织;“境外人员”,是指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员以及外籍华人等;“窃取”,是指采取各种秘密手段,如盗窃、偷拍、偷录等行为而取得国家秘密的行为;“...
简介:“笑气”目前多作为食品添加剂,由于其被人吸入后会产生愉悦而被一些年轻人拿去娱乐,甚至被不法分子用于犯罪。“笑气”目前在娱乐场所滥用的情况严重,而因其毒品的本质,令其危害性十分严重。“笑气”滥用成瘾的原因在于其危害性不为人所知造成人们心理警惕性不高,其“娱乐性”和“昂贵”的假象蒙蔽了其毒品的本质,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对其流通和使用缺乏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要遏制“笑气”的滥用,应加强对“笑气”的禁毒教育,提高公民的心理警惕性,加快对“笑气”滥用进行立法或作出司法解释,完善对“笑气”流通和使用风险评估及监管体系,完善吸食“笑气”人员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并积极治疗加强整顿治理和净化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