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侵权补充责任是我国法官在实践中探索的一种责任形态,在2003年的司法解释中得到首次确认.作为一种新型的责任形态,学界研究甚少,更勿提关于理论基础共识的形成.目前,学界在侵权补充责任的理论基础方面存在两种观点,即不真正连带责任说和广义请求权竞合说;但两种观点并非尽善尽美,难以从全面、科学的角度阐释侵权补充责任.在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安全保障义务理论和原因力理论则在诠释侵权补充责任方面更具说服力.安全保障义务理论是我国对德国法中社会安全交往义务理论的继受,该理论为不作为行为的间接侵权承担责任提供了佐证,从而为侵权补充责任的适用奠定了理论前提.同时,原因力理论在我国的实践中越发得到重视,特别是在第三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分析中,责任分担形态空白的出现为适用侵权补充责任留下了空间.由此,在社会管理创新和呼吁重视本土法治资源的情境下,契合法官的政策选择,补充责任就进入了侵权领域,成为新型的责任形态.
简介: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在历任辽宁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省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尤其在“三基工程”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基层的基础建设、车辆装备、办公环境、运行机制等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也经受了一场场巨大的考验,取得了一项项战功辉煌、永载史册的光荣业绩,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和广泛认可,打出了辽宁公安铁军的威名和声望!在充分肯定成绩和作为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面对当前和未来越来越多、越来越难的社会矛盾与维护稳定任务的挑战时,我们公安队伍自身确实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和实际困难,需要我们能够认真查找“病灶”和“症结”,并反复论证找出医治“良方”,从而在彻底“洗洗澡”、“去污垢”后,重装上阵、坚定前行!
简介:占有与所有的分离和权利的抽象化、观念化,使得人们无需借助现实占有就可以实现对物的支配,单凭合意就可以实现物权的转移;在交易便捷和交易效率的促使下,处分他人之物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之保护成为必要,法律为此设计了一系列的制度,包括正面的预防机制即公示制度和反面救济机制即公信力、善意取得、物权行为无因性等制度。这些制度都具有保护信赖利益的功效,但各有其适用范围。善意取得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仅适用于公示不充分(缺乏公信力)之情形下无权处分时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保护,有特定的适用范围,不可随意扩大,否则不但会导致体系的破坏和制度抵牾,而且会使得善意取得在本不属于其作用范围的领域内无法发挥其效力。
简介: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在中国已经进行了27年的时间。这也正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大变革、大调整的时期。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本国民众对建设法治国家、廉洁自律政府、诚信友爱社会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履行国际义务和推进廉政建设步伐,我们在法理上、廉政文化建设上、顶层设计上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为我国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构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