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6年4月28日,天津市科协、天津市教委联合在天津科技工作者之家召开天津市高校科协工作推动会。天津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姚建军,市教委副主任韩金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科协副主席张丽珠主持会议并做工作部署。会议邀请了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组织处负责同志就高校科协工作做专题报告,华中科技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汉大学和天津大学科协的负责人从不同角度介绍开展高校科协工作的实践经验和理性思考。天津理工大学副校长陈胜勇、天津医科大学副校长朱毅、天津师范大学副校长王群生、天津商业大学副校长邱立成、天津体育学院副校长张勇与天津市47所高校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100余人参加会议。
简介:为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日前天津市人大常委对《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进行了修订,并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依法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应税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条例还规定。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