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人们对于法律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尤其在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民法关注上更甚。对于民法来说,它的基本价值取向与其他法律不同,是平等与自由。这也是人们格外关注民法的原因,因为在人们思想更加开放进步的今天,对自由与平等的普遍要求与向往。在民法中平等价值的实现是独立法律人格能够被承认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民事主体也就人们能够在平等地位下进行民事活动的开展和财产的合法获取的重要条件之一。纵观古今,人们对于平等和独立人格的追求从来没有停止过,从奴隶社会进化到现在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最好的体现。所以此次就民法中的平等原则和独立人格做出浅论,以助人们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
简介:1948年1月2日星期五除夕过得很愉快,那位老太太和她的孙女喝醉了香槟酒;孙女天真可爱,虽只15岁,还长得很漂亮,却像个假小子,跳舞时爱做惊险的跳跃动作。这个年纪的女孩最令人不安。她知道许多事,又不知道其他许多事。我若生来是个男人,可能会是个花花公子,被少女爱上和跟她们做爱当然会带来强烈的欢乐,但是日子一长,我会很快甩掉她们,因为经常她们太蠢,太无知,很快令人生厌。我当教师时,时常会有女学生爱上我,这并不总是叫我反感,甚至有三四次我顺着她们几乎到了没规没矩的程度,这样就产生说不尽的是非,因为对我来说这样很开心,但是没有真正重要的意义,但是对这些女孩至少有一段时期影响是很严重的。我必须小心翼翼对待她们……这些妙龄少女既有讨人喜欢的一面,也有令人腻烦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