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文化产业真正始于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推动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到2004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基本任务,强调“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的重要途径”,并对发展文化产业提出明确要求:“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至此,“文化产业”第一次正式进入了党和国家政策性、法规性文件,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新型产业在中国开始获得蓬勃发展。
简介:自1980年代起至今,我国大部分历史文化名城都编制过名城保护规划,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经验,为推动名城保护、发展和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以1982年《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这一文件的发布为肇始,我国名城保护规划至今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路程。根据名城保护制度的发展和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规律,我国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探索起步期、初步发展期、发展成形期和完善深化期,在这每一个阶段中,它们均形成自身的特点。系统梳理和总结我国名城保护规划的发展历程,对于启发当前和今后我国名城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