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了解中国儿童发育性协调障碍(DCD)的患病率及其在家庭社会经济特征中的分布,为其早期预防、诊断和干预提供理论依据。方法于2016年6—10月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抽取中国7个地理区域的8个城市的20所幼儿园及10所小学3~10岁的儿童共1 887名,采用横断面调查的方法,由儿童的父母填写基本情况调查表,采用儿童运动能力成套评估量表第2版对儿童的运动能力进行评估。按年龄、性别、体质指数、是否为独生子女及家庭结构分组,采用χ²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进行组间比较,比较不同组间儿童的家庭社会经济特征。结果共纳入1 887名儿童,学龄前儿童(3~6岁)1 110名(58.8%),学龄儿童(7~10岁)777名(41.2%);男982名(52.0%),女905名(48.0%)。确诊DCD者占5.5%(104例),疑似DCD患儿占10.4%(197例),运动发育正常儿童占84.1%(1 586名)。不同地区儿童的DCD确诊率、疑似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²=17.342、4.877,P=0.137、0.560),总运动协调能力得分(F=2.759,P<0.05)和各维度能力(手部灵活性、定位与抓取、平衡性,F=9.276、5.277、3.706,均P<0.01)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学龄前期儿童DCD确诊率明显高于学龄儿童(χ²=11.891,P<0.01)。女童的运动协调能力总分、手部灵活性和平衡性均显著优于男童(均P<0.01),男童的定位与抓取能力显著优于女童(P<0.01)。男童的DCD确诊率高于女童[7.1%(70/982)比3.8%(34/905),χ²=28.508,P<0.01]。超重(体质指数>18 kg/m²)儿童总运动协调能力、手灵巧度、平衡能力均显著低于体重正常(体质指数≤18 kg/m²)儿童(均P<0.01),DCD疑似率显著低于体重正常儿童(χ²=4.369,P<0.05)。不同家庭结构的总运动协调能力和DCD确诊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1)。非独生子女的总运动协调能力、平衡能力均优于独生子女(均P<0.05)。结论中国儿童运动协调能力发展较好,存在地域、性别、年龄、体质指数和家庭结构间的差异。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新生儿医患关系的有效协调方法。方法选取我院2015年6月-2016年6月本院的160例患儿作为本次实验的研究对象,将其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160例患儿的年龄是6d-20d,对照组采用常规治疗与基础护理的方式对患儿进行护理,研究组在常规治疗与基础护理的基础上坚持人文关怀为工作原则,提高自身的换位思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实现对患儿全面护理的目标。结果研究组患儿治疗依从率为95.23%,对照组内患儿治疗的依从率为80.17%,研究组患儿总体满意率是97.5%,对照组患儿家属的满意度是86.25%。两组的数据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新生儿科中,坚持人文关怀为主的协调原则,是促进医患交流的有效路径之一,对改善新生儿医患关系有重要的作用。
简介:摘要目的调查了解中枢性协调障碍患儿家长的心理状况,分析护理干预措施,使家长以良好的心态来配合患儿康复训练。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表,由专人对患儿家长进行一对一访谈,对患儿家长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结果中枢性协调障碍患儿家长对疾病缺乏医学知识,干预后,疾病医学知识了解率均达到100%。在自己孩子诊断为中枢性协调障碍时,都有明显的心理负性反应,干预前,除强迫症状、人际关系、精神病性外,干预后,躯体化、抑郁、焦虑3个因子评分显著低于干预前(p<0.05,p<0.01),各因子与国内常模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中枢性协调障碍患儿家长心理健康水平较正常人群明显下降,通过心理护理干预措施,排除了家长的心理障碍,促进了患儿康复。
简介:摘要急诊护患关系主要内容护士与病人、护士与家属。良好的急诊护患关系要以人际信息沟通为基础。护士自身的素质在协调护患关系中起着重要作用。1、要有良好的医德。2、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3、要有较强的社会应变能力。4、要有敏锐的动察力。总之,急诊护患关系的运行,要依靠多方面的支持、帮助、理解。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人格类型与器官捐献工作能力的相关性,为今后器官捐献协调员(以下简称协协调员)招聘、业务培训及管理提供新的思路。方法通过向全国18个省份25家器官获取组织(OPO)网络发送调查问卷收集相关资料,所有调查问卷均通过微信平台收回,调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从事协调员工作的年限、年平均器官捐献案例数量和迈尔斯-布里格斯类型指标(MBTI)量表。结果最终回收来自全国15个省份17家OPO共计167名协调员的有效调查问卷。MBTI量表结果显示:E-I维度中,总体偏好外向型(129/167,77.2%);S-N维度中,总体偏好感觉型(153/167,91.6%);T-F维度中,总体偏好情感型(112/167,67.1%);J-P维度中,总体偏好判断型(121/167,72.5%)。工作年限为1~2年与>5年的协调员在E-I维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594,P<0.05)。年平均器官捐献案例数量≤10例和11~20例的两组协调员与年平均器官捐献案例数量>30例的协调员在J-P维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9.470和12.376,P均<0.05)。共出现13种人格类型,排名前9位的人格类型共计159人(占总调查人数的95.2%),依次为:ESFJ(68例,40.7%),ESTJ(22例,13.2%),ESFP(22例,13.2%),ISTJ(15例,9.0%),ISFJ(8例,4.8%),ESTP(7例,4.2%),ISFP(7例,4.2%),ISTP(5例,3.0%),ENFP(5例,3.0%)。结论外向型性格更适合从事协调员工作,感知型性格对器官捐献案例数量的提高有一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