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院调解的结构要素可分为类型化纠纷、调解人、交涉行为、调解基准几种。通过调审分离,使调解人从,审判角色中完全独立,减少因受审判角色感染而导致的不自觉的恣意以及潜在强制性,采用法律规范与情理规范的灵活结合,促进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主体性、自治性对话和交涉信息的积累,实现当事人合意的实践理性。
简介:我国人民法院的级别设置分为四级。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四级法院体制对我国民事审级制度形成冲击,在司法实践中产生种种弊端。对四级法院体制进行改革,有条件地对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合并分解,改中级人民法院为高级人民法院之分院,可能在审级制度的构成和运行中寻找公正和经济的平衡点。
简介:基于农村社会的特定关系结构,我国基层司法权力的运作表现出了相当大的灵活性和变通之道;而能动司法理念在很大程度上扩展了基层法官的职业角色和行为规范。这既是司法机关主动回应社会诉讼需求、满足民众正义期待、重塑自身合法性基础的努力,也是基层法院提升自身自主空间的尝试。但农村基层法官的实用主义路径和方法也存在过分依赖个人经验、解纷成本过高等实践问题。
简介:董必武《正确区分两类矛盾,做好审判工作》一文,包含着一系列重要的司法理念,即人民法院处理社会矛盾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照诉讼制度审理案件,才能发挥好法院在解决各类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人民法院调解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具有重要作用;做好人民来信、来访,能使人民法院及时了解并解决某些人民内部矛盾。这些思想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与鲜活的当代启示。
简介: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而存在的一种治国理念和方略,它以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权力分立与制衡等为特征,其最高价值目标是在民主的基础上确保人的尊严与自由。
简介:
论法院调解的结构要素
我国四级法院体制改革
能动司法背景下我国农村基层法官的角色扩展:动因与路径
董必武论社会矛盾与人民法院司法
论邓小平法治思想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