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贵州是多民族的省份,是全国8个民族省区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施行以来,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民族立法工作。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新形势,贵州制定配套法规的步伐明显加快,取得较好成效。截至今年9月,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或批准的决议、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定等配套法规共99件,仍然有效的70件。制定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批准14个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修改自治条例的决定。
简介:德性论的基本问题是:应当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规范论的基本问题是:一个人应当做什么以及应当怎样做?前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内在品质,后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外在行为。德性论关注的是人的内在品质,以人的道德品质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实质主义的;规范论关注的是人的外在行为,它不再强调人的内在品质,而以行为是否符合普遍的规范形式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形式主义的。社会的道德评价体系从德性论到规范论的转型,其积极的意义是肯定了个人在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一领域内的自我决定的权利,即肯定了个人的自由和自主,而将普遍性的规范限制在共同的社会生活领域,也就是人的外在行为的领域。但是,由于规范论仅仅关注对个人外在行为的约束和限制,而在关于个人追求自我完善方面保持沉默,就容易导致个人追求自我完善这一要求的丧失,而这也就意味者人本身的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