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1年,免费午餐计划和营养午餐计划的同年"登台"为探讨我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供给公共物品提供了良好的案例。从理论上来看,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提供公共物品符合多元合作治理模式的理论要求,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探索。有了合作,就会出现责任分担。但责任分担应该建立在对责任内涵和合作模式的准确把握基础之上。通过理论概括和实践证实,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公共物品供给当中的责任有三种:不可转移性责任、共同责任和可转变性责任。
简介:"两高"出台的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的司法解释,将明星代言假药、劣药的行为纳入刑事法规制范围。基于正当性和合理性两方面的考虑,对代言行为科处刑罚确有必要。代言行为作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的帮助犯,应具有帮助的故意与帮助的行为,还要以正犯成立犯罪为前提。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认定代言行为人的"明知"及"宣传行为",对其处罚宜以财产刑为主、自由刑为辅。
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合作与责任:政府与社会组织
明星代言假劣药品之刑事责任探析——以“两高”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司法解释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