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行本和《集解》本蒙卦卦辞“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中的“告”,帛书本和汉石经皆作“吉”。自帛书《周易》出土以来,有许多学者开始脱离传统的看法,而越来越倾向于以帛书本和汉石经的“吉”字作为正解。然而,从蒙卦卦辞的文意来看,还是以作“告”字是;从赞同以帛书作“吉”为长的各种观点来看,他们其实也并没有提出可以站得住脚的论据。虽然帛书《缪和》的确已将蒙卦卦辞的“告”解作“吉”字,但这种解法实际上是对蒙卦卦辞的篡改、曲解或误读;就笔者有限所见,在各种主要传世文献中,至少从西汉时代起,就基本上是将蒙卦卦辞解作“告”,而非解作“吉”的。说明作“吉”解读的帛书本和汉石经本并非主流版本。
简介:自中土始有戒律发展到元明时期,已经失去了唐宋时期的兴盛,律学著作的散失、持戒意识的松弛,致使僧团日趋堕落。在无奈的环境中出现了如蒲益智旭、永觉元贤、汉月法藏、云栖袜宏、古心如馨、三昧寂光、见月读体等一批弘律大德。给荒废几百年的戒律带来了一次复兴的曙光。明末清初弘扬戒律的主要有二大系统,以两人为代表,一云栖袜宏、二古心如馨。他们二人的弟子众多,而且影响深远。但在戒律的复兴中,尤其如馨一派,即千华派最有影响,如三昧寂光、见月读体、定庵德基等传人不绝。该派系的律学思想传遍全国,乃至到现在为止中国佛教戒律的传承,都是从这个派系延伸出来的,可谓根深蒂固。其中见月律师是发扬戒律的集大成者。以影响深刻而言,他在明末清初戒律的复兴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云栖一派的影响虽不及千华派,但在明末戒律的复兴中,其作用是不可估量的。特别是在菩萨戒的弘扬阐述上,将其他宗派和儒家的思想融合在一起。其思想立场并非出于传统律宗常采取的以律解律的单一模式,而是多元化的诠释。明末以前中国传统的受戒方式是先受声闻戒,待发大心后方进而受菩萨戒,并不是在同一戒期、同一戒坛完成。明末清初戒律复兴后,千华派见月读体一改传统受戒模式,创“一期三坛”的受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