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研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概念,不仅需要对其外延进行演绎式描述,而且需要对其所涉及的四个群体进行归纳性描述。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可定义为: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从事、负责管理工作,承担实施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四大职能,在一定职能范围内通过指挥下属开展各项工作,实现资源配置和工作目标的管理人员。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技术人员可定义为: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拥有专门领域的科学技术,并通过从事专门技术、知识、技能、智力含量高的工作来获取相应报酬、难以被替代的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可定义为:通过个人劳动以满足中介组织、社会组织发展需求的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是指伴随新媒体产生的,基于数字技术、互联网信息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从事社会劳动的各类成员。自由职业人员可定义为:不归属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的自雇知识分子。
简介:“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如何做好这些新的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工夫:一、提高思想认识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使统战工作增加了新的内容,扩大了工作空间。要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解决好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就必须加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必须坚持”和“三个结合”的精神实质。我们要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非公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国民经济实力,增加就业,满足人民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公经济人士及其从业人员,已成为一个宠大的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我们只有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努力在非公经济领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和规范非公经济的发展,才能把非公经济人士及其从业人员培养成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使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二、加大引导力度非公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大...
简介:在人类历史中,任何一种所有制在它所蕴涵的生产力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以前,都还有存在的必然性和空间。故在1978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层次的生产力现状决定了我国的所有制格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一度被消除的外资经济、个体经济又活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舞台上,发展迅速,由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补充成分上升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导致了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变化。正如江泽民主席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讲话中所指出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并且称之为“新的社会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