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俄罗斯共有85个地方联邦主体,包括22个共和国、9个边疆区、46个州、3个联邦直辖市、1个自治州、4个自治区。联邦政府由总理、副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内外政策、社会经济调整、指导监督权力机关的活动、拟定实施各种联邦目标纲领、执行立法提案权等。现将俄罗斯政府间事权划分情况简报如下:(一)历史沿革。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府问的关系可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去中央化”时期。苏联解体后的最初十年,许多地方联邦主体已由地方精英掌握实际控制权,联邦中央面对这种局面,不得不选择妥协,依据各地方联邦主体的势力强弱,在讨价还价的基础上与各地方联邦主体签订了“事权划分条约”,国家权力迅速由中央转移到地方。地方联邦主体不但可以独立建立地方权力机关,还能影响联邦权力机关领导人的任命。
简介:【摘要】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各级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政策,制定出台了人民银行正风肃纪“十条禁令”,为全系统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作风建设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财务管理逐年呈紧、细、严的态势,并上升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工作。作为资金管理与使用的主体,财权与事权部门的责任划分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基层央行财权事权责任划分的重要意义出发,分析财权与事权责任划分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简介:中国各级政府间社会保障财权和事权错位问题十分严重,不利于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具有外溢性的地方性社保公共产品的事权和财权划分是最大的难点。公共经济学理论框架下的分析告诉我们。对于此类物品由地方政府供给是最有效的,同时由于其外溢性特徵,需要中央政府承担部分供给成本,财政专项补贴制度是实现具有外溢性地方社保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途径。
简介:跨行政区划司法改革必然涉及到司法经费保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变革。世界各国因政体和国情不同,其司法事权划分和经费保障方式也有很大差异。总的来看,单一制国家通常采用单轨制即中央集权模式,联邦制国家通常采用分级保障模式。其中,俄罗斯实行高度集中于联邦政府的司法事权划分体制,即所有法院经费都来自中央财政,联邦主体仅负责本地治安法院的支出责任;美国实行联邦法院经费由联邦财政统一保障,州法院经费主要由州财政统一保障的体制;荷兰司法经费保障采用的是成本收益测算模式。各国经验对中国司法经费保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提供了启示,我国改革应遵循应保尽保、共同上级保障、央地共同承担、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率以及注重案件成本测算等原则。
简介:义务教育是国务院要求优先开展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领域之一。如何推进政府间义务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国外无统一做法,国内研究也不够系统、深入。本文从理论上论证了义务教育是共同事权,其支出责任应由各级政府共同分担;根据各级教育机构的职责初步厘清了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具体内容,尝试性地构建了一个分类框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我国部分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在政府间划分存在不合理、不清晰,以及支出责任分担机制设计对地方激励不足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我国政府间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基本思路。最后给出了我国政府间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划分的建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