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共犯从属观念基础的实行从属性排除'无正犯的共犯',即否定正犯着手之前共犯的成立。这种观念来源于'共犯次要性'的立场,本身就是一种法律的拟制;同时,许多国家的立法明确规定处罚未致实行行为着手的共犯,突破了实行从属的诫命。由是以观,共犯从属观念并非共犯的规范本质,仅是一种政策选择性理念。我国现行刑法在犯罪预备和共犯之共犯问题上的立法政策选择,显然与共犯从属性理念不相一致;同时在参与自杀行为等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共犯从属性观念的诠释能力显然不足。虽然在共犯成立问题上共犯从属性观念的现实意义值得怀疑,但是在共犯处罚原则问题上,这一观念却应当被肯定,借以清除实践当中存在的'共犯处罚比照主犯裁量'的思维和做法。
简介:摘要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高速发展,其相应的系统工程及配套设施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完善。屏蔽门是安装于地铁站台靠轨道侧边沿,把站台区域与轨道区域相互隔离开的安全设备,它对于为乘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相当重要。为提高屏蔽门系统可靠性,本文对深圳地铁3号线屏蔽门系统的惯性故障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ATC从属单元故障最为突出。并进一步发现ATC从属单元故障主要是由继电器触点拉弧(烧黑)引起的。针对这个问题,本文提出并设计了新的基于固态继电器的电路来代替原来的电路,最大限度降低继电器触点拉弧带来的故障,提高屏蔽门系统的可靠性,同时延长继电器的使用寿命,并且该解决方法可在同类型的ATC从属单元中推广。
简介:摘 要:本文通过两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指出审查员在面对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问题时,应当基于从属权利要求限定出的保护范围,重新考虑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适用性,避免独立权利要求记载的特征与从属权利要求附加技术特征间的割裂,客观、公正地判断从属权利要求是否具备创造性。
简介:在我国现实法律生活中,当一公司通过一定手段对另一公司实施控制性影响时,法律对被控制的从属公司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则显得非常薄弱。作者通过对国外相关理论、立法和司法的考察,认为由于控制因素的存在,从属公司虽然在法律上仍然保持着形式上的独立性,但在事实上却丧失了其独立人格和自我存在。有限责任制度对控制公司已经失去了其适用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控制公司应该对从属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为此应在立法上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对控制加以界定,它一般是指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重要性经营事项实施经常性的支配性影响。就责任形式而言,只要原告能证明控制因素的存在,即可推定责任的存在,除非控制公司能有相反证明.同时作者还提出,对于基于企业合同而发生的控制问题,法律还可以提供事前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