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涉诉信访工作已成为法院的日常事务之一,却缺少对此的深入研究,特别是对其的实证研究。我们在借用其他学者对信访研究的分类概念,将信访分为(涉诉)有理信访、(涉诉)无理信访和(涉诉)商谈型信访,以实证方法深入讨论涉诉无理信访问题。通过分析,法院中处理(涉诉)无理信访案件的两种程序均无法实质上终结案件,究其原因有三:中国人的权利观、诉讼观和纠纷解决观在转型时期的错位,信访人的基本特点,行政命令性的'维稳'政策。最后,我们根据这些原因提出了相应的三条建议,即转变当前的'维稳'政策,加强公民教育和对无理信访案件的宣传,同时也应通过一种'仪式'方式回应已经在法律和(法院内部)程序上终结的信访案件。
简介: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正在飞速增长,城市化建设的加快是我国的重要需求。随着城市化的建设,涉及到房屋征收拆迁项目也逐步增多。房屋的征收拆迁的任务增多,政府面对的问题也日益增多,由于房屋的征收拆迁涉及到人民群众种种方面的利益,地方政府在不违反法令法规的情况,也竭尽全力的维护人民群众的更多权力,但还是不能避免工作的一些不到位,不规范的事情发生。而有些政府也会出现以不正当的手段威胁、逼迫被征收人签订一些不平等条约,更有甚者会不经过法定程序强制征收,这些违反法令法规的出现,会导致房屋征收的不平等,不公正、不透明化,甚至会出现垄断,而反应这些违反法令法规的事情的渠道也日益增多,信访制度的出现也说明了人民群众对自我权力保护的更好表现。而现在信访问题成为了反应问题的主要渠道,这也使我们开始着重重视信访里面提到的热点、难点.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掩盖不法的事实,对信访户采用一些手段。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认知,更会对政府的不信任,导致政府在百姓的形象大大降低。本文则探讨信访问题在地方房屋拆迁中有着什么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