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刊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文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决定从今年起,在广西全面推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改革的基本内容是:(一)取消粮食定购任务。从2002年开始,全区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每年购粮不再向农民收购,但公粮的征收额度不变。(二)放开粮食购销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经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粮食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按照国家规定从事粮食收购。(三)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在正常情况下,粮食购销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粮食企业按照随行就市经营粮食。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后继续保留公粮结算价格,以便统一公粮结算标准。广西还同时明确了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一)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适当增加全区储备粮规模,使全区的地方储备粮规模由5亿公斤增加到7亿公斤。健全区内各级储备粮管理体系自治区储备粮实行垂直管理,对已上收的自治区储备粮库人、财、物由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继续抓好粮库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还应保留和扶持一定规模的国有骨干粮店、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购销企业。凡属政策性的粮食供应,原则上统一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负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