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农民工进城务工已经成为主流,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建设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农民工普遍文化偏低,法律意识不强,而且主要从事建筑、流通等危险程度较高的工作,加之用人方规避用人风险,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农民工遭受工伤事故后,用人方千方百计推脱责任,此外农民工又面临法律程序繁琐等问题,农民工工伤的处理通常要两年及以上,农民工生计受到严重影响,农民工权益如得不到妥善处理,将危及社会稳定,多方努力化解农民工维权困境,修改法律法规简化程序是极其重要的步骤。
简介:7月13日,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吉林省政府颁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吉林省明确规定一旦企业发生拖欠行为,用人单位要向农民工加付被拖欠工资50%到1倍的赔偿金。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还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对发生过严重拖欠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等用工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5名预存工资保证金。同时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意见》还要求,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如果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落实建设资金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