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税收是共和国的血脉,然而税法在社会上刚性不足,致使许多企业存在欠税问题,并且相当一部分人借改制之机逃避税收管理,使许多经营者偷税严重,甚至以逃税为荣,也使得一些政府部门习惯于随意干预税收执法,近年来,涉税案件有增无减也与此不无关系。追其根源是因为:没有税收基本法。现有的税收法规层次低,许多由国务院制定颁布的税收行政性法规,其效力低于税收法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稳定性,另外,现行税制存在着不足之处,有避税的黑洞、重复征税的弊端等。没有强有力的司法保卫体系,导致很多税收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裁。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涉税案件逐年增加,但移送司法机关处置较少,有的即使移送处置,但对于偷税案件的取证
简介:刑罚目的概念指国家制定、适用与执行刑罚所追求的客观效果,国内刑罚目的一元论、二元论以及一体论的解构皆未超出国外三类刑罚目的观暨报应论、预防论、并合论之界定的范围。刑罚目的观念界定关乎刑罚制定、适用与执行的决策样态,进而关乎公众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与方法,必须必须结合不断变化的时空、社会情势、刑罚目的法理,在较为可靠而合理的刑法基本立场上,在不同维度上对其作一合情合理的分析与界定。预防主义在刑罚运作层面不具有运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报应与预防的对立统一在于刑罚理念层面而不在于刑罚运作层面,公正报应是刑罚的可应用于刑事活动的目的,社会化的维持与良性发展是刑罚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