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营现金净流量经营现金净流量是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流出的差额,是衡量一个公司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安全的重要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盈利质量和生存能力。盈余能够被上市公司操纵,但与净利润相对应的现金流量是很难作假的,它需要金融机构提供相关的原始凭证和数据来佐证。如果上市公司年度收益较好,但经营现金净流量小于其实现的净利润,甚至为负数,说明该上市公司业绩的真实性或稳定性值得怀疑,至少说明该公司的销售回收款项有问题,这时就应仔细查看其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项目。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所占比例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在全部业务收入、利润中的比重大小直接制约着上市公司收益的稳定性。一般情况下,该比重越大,说明公司的安全性相对较好,公司的利润波动性越小(当然也不是绝对的,有时因该行业发生重大变化,则主营业务过于单一的企业就不具有优势)。若上市公司的利润大部分来源于非主营业务收入或非经营性收入,即依赖于转让子公司收入或出让固定资产等,则该上市公司的收益就不稳定,第二年很有可能大变脸,出现大幅下滑,因为这些业务基本上都属于一次性交易,不可能每年都会发生。反之,若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减少的因素是由于非经营性业务,而主营业务尚可,则其第二年的业绩预期应...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主体分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前者是指对公司或管理机构具有信托义务的特殊身份人员,后者是指获取内幕信息手段不正当和推定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司法实践中要区分证券交易的内幕人员和期货交易的内幕人员。《解释》中规定的推定事实与犯罪行为事实存在交叉导致了认定的极大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