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4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正式生效。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是一个双赢互惠的安排,显示了双方完全有能力、有智慧,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好两国关系中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对于两国构筑“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关系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并将增进两国在政治上的相互信任和其他领域全面而密切的合作,有利于北部湾地区的长治久安。回顾这一历史事件,无疑给其他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良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