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国家承认问题的研究是国际关系学界容易忽视的研究领域。近年来,随着世界分裂主义的发展甚嚣尘上,围绕对分裂实体的国家承认所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也更为激烈,因此研究分裂主义与国际承认之间的关系便十分必要。国际政治中的国家承认是指各国将某个政治行为体确认和接纳为新的主权国家。虽然国际法确认了国家承认的基本原则,但是各承认国主要基于自身的利益来考量对新成员特别是分裂实体的国家承认,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国家承认实践中的差异与纷争。正因如此,对面临分裂主义挑战的国家来说,在反分裂斗争中有必要制定和实施"反承认战略",以遏制分裂主义的图谋。当然,对于分裂主义应对而言,问题发展到"建国"的阶段其实已十分严峻,相关国家更应该注重这一阶段之前的治理工作,如遏制分裂势力的发展、寻求实现政治和解、防范外部势力的介入等。
简介:相互承认是欧盟金融服务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涵义是指各成员国共同作出承诺,以监管标准的最低限度协调为基础相互认可对方成员国的金融监管规则,对跨境金融服务开放本国市场并适用母国的监管规则,相应的监管责任也由母国予以承担。其基本精神是消除跨境金融服务的法律壁垒,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促进管制竞争,从而自发地形成最优的监管标准。相互承认原则的确立与欧共体金融业一体化方法的转变有着密切联系,其普遍推行也是这种新的一体化模式成功运用的结果。就制度设计而言,相互承认原则具有不完整性;就实施效果而言,其在促进管制竞争、实现服务自由方面的价值目前尚未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