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作为资本市场最常见的融资方式———股票与企业债券,两者的发展却极不平衡,具体表现为不论在发行市场还是在交易市场,前者的发展大大超过了后者。这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资本市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发达国家,如日本,企业更愿意通过债券市场来融通资金。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企业来自证券市场的资金中,债券融资所占比重一般要高于股票融资比重的几倍甚至十几倍。而在我国,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通的资金,比起通过股票市场融通的资金,则显得微不足道。例如1997年我国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为1325亿元,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所筹集的资金还不足300亿元,后者仅为前者的23%。这说明,在我国,通过企
简介:据报道,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近日率先进行通过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发行股票的试点。一般而言,竞价发行的基本形式是,先由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发行底价,然后承销商作为唯一卖方将需发行的股票全部托管并输入交易系统;在交易所确定的发行专场中申报时间内,投资者按自己愿意支付(必须不低于底价)和希望认购的数量填写申购委托书;证券商将托资者的委托即时输入交易系统;申报截止后,交易系统剔除无效委托(即低于发广底价的申报),将修正后的有效申报按价格优先,同价位时]和优先的原则排队,并从高价位向低价位累计,将累计有效申报总数刚好达到此次发行数量的那个价位,确定为此次的实际发行价格;有此价位之上的所有有效申报全部按此单一价
简介:<正>在没有现成条例可以“循规蹈矩”的情况下,1992年初,上海率先采取无限量发售认购证摇号中签认购的方法来发行新股。这种做法在1992年12月1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中得到认可,《通知》指出,“可试行无限量发售只收工本费的一次性认购表,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公开抽签,中签后再交款购买股票的办法,或者试用国际上进行的其他办法。”1993年4月12日,国务院颁布《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条例》对股票发行采取何种方式没有给予具体的“说法”,只是按照前述《通知》的精神就股票认购申请表的发放作出若干的规定,同年8月18日,国务院证券委颁发关于1993年股票发售与认购办法的意见,根据《意见》,股票发行方式分为无限量发售申请表方式,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方式两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股票发行方式也在不断推陈出新。到了1995年10月20日,中国证监会专门就股票发发行方式问题,发出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