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担任A公司(国有企业)经理期间,在2002年企业为改制进行的资产评估过程中隐瞒公款850万元,致使该笔款项未参与资产评估.后经公司主管单位批准,该A公司与B公司(集体所有制)重组合并为C公司.2003年,在企业由集体所有制向股份制转变的过程中,B公司董事长刘某在明知该850万元未参与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况下,伙同李某,未告知改制后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该款真实来源,通过改制后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形式将其中的350万元用于C公司的职工配股.其中共为44名股东配股,董事会同时决定该44名股东用股份分红款偿还所借的股份.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分别用该款为自己配股35万元.
简介:一.企业改制后对税收征管的影响(一)征管滞后。首先是企业改制以后,纳税主体难以界定。随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经济的发展,国有、集体、私营经济成份相。交融,各种经济组织在市场竞争中组建、衍生、扩大、缩小、消火、重组的频率加快,经济成份更趋多元化、复杂化,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经济联合体增多,所有制形势日趋复杂。有的名义上有纳税主体资格,但实际上既无经营能力,也无纳税能力;有的企业由于改制后注销、变更登记滞后,经营主体与纳税主体不一致,增加了税务机关认定应税主体的难度。其次是企业改制后,管户数量剧增,零散税源很难控制。在目前的企业改制过程中,小企业多采取化整为零、划小核算单位的办法,过去的一户现
简介:党的十六大重申:“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大对各类企业体制改造力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紧迫任务。但是企业改制行为的超前和如何确定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承担的立法滞后的矛盾,使某些企业千方百计假借改制企业之名,行逃废、悬空企业原负债务之实,导致企业改制前所负债务的债权受到侵害。
简介:金堆城钼业公司(JDC)作为陕西省二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试点单位之一,正处在改革、改制的调研、酝酿阶段,其最终方向是主辅分离是改制的主要内容。机电修配厂(JXC)作为JDC最大辅业单位,势必面临严峻的挑战,这既为JXC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又使我们看到改制后JXC的生存与发展将面临巨大的困难。按照改制后的思路,JXC的运行和加工两大部分,势必进行业务重组和机构归并。其加工部分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形式存在,本文针对JXC的现状,重点对JXC以独立法人经营形式存在后如何构建JXC进行了剖析、论述,旨在为JXC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