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议题的实质是国家政治智慧和责任承担,关键是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及其政治决定因素,核心是国家福利责任承担与政府的行政管理。更为重要的是,应将国家政治智慧、政治承诺、责任承担转变为国家行动议程和战略规划活动,将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政策研究、宏观战略规划、国家行动战略、制度化创新付诸社会实践。对此,应尽快创建“国家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局”,建立综合性和系统性家庭津贴制度,组建“中国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基金会”,制定《儿童福利法》与《家庭福利法》,加强社会立法与社会福利立法,组建“中国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协会”,加强儿童福利基础理论与比较政策研究,加强社会福利教育研究与培养儿童、家庭社会工作者,大力开展全国性、试验性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项目,开展全国性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运动等十二个国家行动计划与政策。
简介:中国和美国的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是构成两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美国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系,必然要求三权之间进行相互制衡,而三权部门自成体系的工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制衡关系。《美国法典》对联邦政府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就使得工资的支出和执行严格依法办事。我国《公务员法》虽然对公务员的工资进行了规定,但对工资的参考标准、调薪程序、与物价指数挂钩等内容规定相对模糊,缺乏可操作性,造成我国公务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缺乏硬性的规范,缺乏透明度。因此,我们应该从立法上进一步规范,杜绝财政外的不合理收入,君冀哉国的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
简介:与家庭有关的儿童悲剧频频发生,其指向的制度短板是缺乏顶层设计的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儿童的特性决定了儿童福利不单纯是普通社会福利,而是集合了物质保障和权利保护双重需求的一种特殊福利。目前依靠对“孤儿”的多变解释牵引中国的儿童福利发展已难以为继,缺乏清晰的制度设计目标使现有的儿童福利制度构建“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亟需儿童福利制度顶层设计。在儿童福利制度的框架设计上,以儿童的现实需求作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立的原则作为指导原则,具体框架结构包括三部分内容:监护支持制度、监护监督制度和儿童安置制度。同时,要深刻认识到监护制度对儿童福利制度设计的影响。
简介:摘要:我国新发展阶段对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的专业化、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基层儿童福利服务的体系化发展。这包括应进一步加大对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健全完善从风险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会商评估到监护干预的规范服务流程,强化引导慈善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积极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以及持续提升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等,而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在这一进程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作为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强化民政工作人才和专业支撑的重要政策举措,社工站建设推动了“专业下乡、服务下沉”,并可以通过规范引领、资源整合和能力建设等助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