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海外私人投资保证制度的概念及特点海外私人投资是指投资关系所涉及的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企业团体等向资本输入国所作的投资。这里所指的私人投资,是国与国之间所使用的概念,即使它属于资本输出国集体所有,或个别场合下属该国国家所有(如一些国家在外国投资开设银行、公司),也不享受任何外交特权,东道国一律将其视为私人资本。海外私人投资保证制度就是对上述海外私人投资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它特指资本输出国为了保护本国私人海外投资而建立的关于投资人在投资国遇到某种风险而由国家或某一个特定的部门负责赔偿,然后再由该部门向东道国追偿的一种法律制度。目前,发达国家基本上均建立起此种制度,而发展中国家还未普遍建立起这种制度。
简介:多年来,哥伦比亚政府忽视了租赁房屋。直到1990年,哥伦比亚的各届中央政府才采取了典型的拉丁美洲方式的住房政策。私营部门为富人们建造住房;公共机构为少数非常贫困的家庭建造住房;穷人们通过自助建房的方式在缺乏基本服务的土地上给自己建房,有时还侵占土地来建房。1970年至1974年期间,住房建设是国家发展计划(DNP,1972)的四大基本纲要之一。1982年至1986年期间,为了给穷人建造更多的住房(DNP,1983),推出了一重大项目。除了1970年至1974年,以及1982年至1986年这两段时间,在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支出中,住房一直不受重视。这样的政策带来了几乎不可避免的后果——自助建房蔓延全国,大多数人侵占土地、占用空地建造自己的住房。
简介:海外私人投资保险制度为私人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政府保证,从而保护海外私人投资者的安全及其合法权益,随着我国海我私人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建立我国海外私人投资保险制度势在必行。本文认为我国目前可实行单边与多边并存的海外私人投资保险制度,但在过渡期后应实行双边制,同时设计了包括保险机构、承保条件、保险范围、保险期限和损失赔偿等具体内容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