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1年10月25日,保山市档案馆征集到一份弘洽贰年(公元1489年)土地买卖契约(宽58厘米、长76厘米),该契约原由保山市施甸县太平镇思腊村杨品相保存。2011年10初,保山市档案馆了解到有这份土地买卖契约后,派人到杨品相实地核查,确定这份契约距今已有525年,是保山境内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一份纸类文字档案,十分珍贵,它反映了明代中期民间的土地买卖情况,对研究当时的历史、民族、土地制度、纸质档案保存等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市档案馆的同志当即把契约的重要价值和收集来意向杨品相说明,杨品相说这是他家的祖传遗物,他不同意捐赠,并表示会把契约保存好,确保安全。
简介:退休后,闲来无事,便做起了整理'我的姓氏和家事'的文字工作,经过近一年的资料收集、加工整理、论证核实,补充修改后终于成稿.在给成书配图片的过程中,记起以前祖父曾看过的书,留下的字.为证实我家是耕读之家,祖上也是有文化的人,便想找出来拍成照片放在书里做个见证.
简介:明中叶至清初,土默特蒙古以游牧为生,土地是有力者多占,无力者少占,其时并无书写契约的传统。乾隆八年,清廷划拨户口地,此后土默特蒙古可以相对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土地。在朝廷西征朔漠和放垦土地的背景下,民人数量不断增加,旅蒙贸易显著发展,这使土地投资具有了可观的利润回报。民人和蒙古的土地权属意识逐渐增强,开始利用契约确定地权关系。官府对民人租种蒙古土地持默许态度,将契约作为断案的依据,使其具有了法律效力。在蒙汉文化的接触之中,土默特蒙古受到民人地权观念的影响,学会了利用契约维护自身权益。经由长达数百年的历史进程,土默特蒙古的生计方式从游牧为生转为吃租当差,整个归化城土默特地区也从广袤无垠的大草原变成沃野千里的米粮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