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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几个大型托运组织都很重视今年四月宣布的洛杉矶港和长滩港码头错峰通行项目(PierPassOffPeak)的修改计划。这两个港口处理了美国近40%的进口集装箱。

  • 标签: 托运人 洛杉矶港 长滩港 集装箱 码头 修改
  • 简介:摘要货物运输过程中,托运将货物交付给托运,但运输阶段不在托运控制之下,风险随时发生。笔者从合同签订、格式合同处理以及其他法律关系分析,以提高托运风险防范意识、梳理应对风险的思路。

  • 标签: 货物运输 托运人 合同 风险防范
  • 作者: 汪忠华
  • 学科: 经济管理 > 国际贸易
  • 创建时间:2010-02-12
  • 出处:《对外经贸实务》 10年第2期
  • 机构:2008年12月11日,联合国第63届联合国大会第6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合国贸法会提交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并定于2009年9月23日在荷兰鹿特丹举行签字仪式,将公约定名为《鹿特丹规则》(以下简称“新公约”)。截止2009年9月29日,已有以下19个国家签署了“新公约”,如果“新公约”获得主要航运国家的认可并使之生效,将预示着调整国际货物运输的国际立法,结束“海牙时代”,开启一个新的“鹿特丹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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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海商法上的危险货物应限于物理危险物,不应包括法律危险物.货物需满足危险性要素才可被认定为危险货物.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托运的一项特殊义务是危险货物的通知义务.托运未履行危险货物通知义务造成承运损失时,责任确定上存在过失责任说和严格责任说区分.我国宜采纳承担严格责任说.托运承担严格责任上应满足相应要件并有一定限制.我国海商法应修改以对托运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严格责任及其限制予以明确规定.

  • 标签: 危险货物 托运人 通知义务 严格责任
  • 简介:CIF术语下卖方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托运托运因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害或灭失而向承运起诉时,往往会遭到承运托运不具有诉权为由的抗辩。托运在提单转让后是否享有诉权,托运诉权与货物风险、所有权以及实际损失之间的关系是认定托运货物索赔诉权的重要问题。

  • 标签: 货物索赔 托运人 CIF 诉权 术语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简介:在海商法实践中,我国海商法对装运港(FOB)贸易术语的托运的认定,争议最大的是提单托运一栏记载买方还是卖方,其权利和义务的区别,从而提出解决托运争议的对策,卖方和买方均视为托运,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卖方在占有提单期间,对提单享有合法占有权和提单项下货物的物权。

  • 标签: 海商法 装运港船上交货 国际贸易术语 托运人 提单
  • 简介:记名提单作为提单的一种,在海上货物运输环节具有至关重要的功能和作用。从记名提单托运货物控制权-9收货提货权这一新视角切入,在中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律框架下,解读相关法律要素,还原记名提单应有的法定特征及功能,得出记名提单承运需凭正本记名提单放货的结论。

  • 标签: 提单 记名提单 货物控制权 提货权
  • 简介:针对航运实务中托运常常遇到的识别危险货物的困惑,结合两个重要国际公约,总结、归纳了对各类型危险货物分类并指明了识别依据。同时结合中国《海商法》第68条第1款,就托运的责任基础进行探讨,认为《海商法》第68条的立法本意和"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的原则基本相同,托运在危险品运输中公平、合理的民事责任应为"过错责任",而不是"严格责任"或应承担绝对的"赔偿义务"。

  • 标签: 危险货物 过错责任 绝对赔偿义务 托运人
  • 简介:中国《海商法》下的托运分为契约托运与交货托运两种,在FOB条件下,两者并存。如何认定二者,特别在提单记名托运与交货托运不一致时,如何认定交货托运,提单应该签发给谁,此时的交货托运是否享有诉权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本文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

  • 标签: FOB 契约托运人 交货托运人 记名托运人 提单签发 托运人诉权
  • 简介:通过对几个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条款的理解,分析海上运输合同、买卖合同以及付款方式,进而指出在《鹿特丹规则》下FOB卖方的地位。与此同时,提出出口商应如何处理买卖合同与海上运输合同的关系,如何处理提单签发问题,如何减少风险,维护自己的权益。

  • 标签: 《鹿特丹规则》 单证托运人 FOB卖方
  • 简介:摘要:当前,国家正积极推行四型机场建设,以推进新时代民用机场高质量发展和民航强国建设。其中,智慧机场是生产要素全面物联,数据共享、协同高效、智能运行的机场。自助值机托运系统从实现旅客出行全流程自助服务入手,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倾力打造“智慧机场”。本文介绍了大学生通过对现有自助值机托运系统考察后,提出的改进措施及新的概念设计。

  • 标签: 四型机场 上海机场 自助值机 改进措施 概念设计
  • 简介:在利他契约,债权人在第三未表示享有利益前可变更、撤销利益第三约款;债权有权请求债务向第三给付,在债务不履行债务时,可寻求司法救济;同时,债权有义务确保债务向第三给付。债务应依据诚信原则全面向第三履行债务,否则应向债权承担违约责任,向第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债务可就契约所生抗辩,对抗第三

  • 标签: 合同法 利他契约 债务人 债权人 受益第三人
  • 简介:印章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其中公章自古至今为实用而治,私章则经历了一个从实用到艺术的转变过程。我国古代书面契约的取信方式历经变化,但私章讫未成为公认的取信手段。西方国家在法律史上曾有盖印取信的制度,但当今通行的法定取信手段则是签名。我国现行法上的书面契约取信方式兼采签名和盖章。私章自身的内在局限及签名取信的多维优势,决定了签名取代私章的必然。自然人主体书面契约的取信方式统一于签名,是法律体系内部相协调的需要,并可以获得法律解释理论上的有力支撑。

  • 标签: 自然人 书面契约 取信制度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第三给付契约,是指以第三之给付为契约标的契约,又称为由第三给付之契约、第三负担之契约或担保第三给付之契约。法国学者称之为"担保允诺"。法国民法第1120条规定,"但一得接受使第三为一定行为的约束;如第三拒绝履行此种行为时,约定使第三为一定行为之人,或约定使第三接受此项义务之人,应负赔偿损害的责任"。瑞士债法典第111条规定,"对他方约定由第三给付者,于不为给付时,有赔偿因此

  • 标签: 运送契约 约定人 给付义务 受约人 当事人 第三
  • 简介:《小演奏家》编辑部老师:您们好!我是一名学习古筝孩子的家长。最近我收到一个朋友通过托运公司寄来的古筝,拆开包装后发现价值近1800元的古筝已折断,托运公司坚持认为古筝损坏不是在托运过程中发生的,只肯赔付100元托运费。最终,消协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标签: 古筝 托运 学习 损坏 公司 发现价值
  • 简介:暑假里,妈妈把我送到上海小姨家,让我跟小姨学英语。快开学了,我一个坐飞机回西安。一开始我很害怕,以为要把我放进一个箱子里,贴上邮票,盖上邮戳,再密封住,当成一件行李托运了呢!当小姨拿出一个大行李箱时,我吓得大叫:“我不要被托运!”小姨大笑,忙给我解释了一番。

  • 标签: 《我被“托运”了》 小学 语文 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