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世纪末20世纪初,列宁的宗教观从初探、深入走向成熟完善。关于宗教的根源,列宁提出"恐惧创造神",并指出解除经济奴役和政治压迫,消除让人捉摸不定的恐惧才能消除宗教的源头。列宁从批判的角度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认为其在俄国有精神麻醉和维护压迫统治的作用。关于无产阶级对宗教的态度:列宁认为宗教对于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但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不是私人的事情。要与宗教进行思想斗争,而不是行政强制;反对将反宗教斗争放在首位,忽视无产阶级政党的主要任务;着手于触动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而非向宗教盲目宣战。列宁的宗教观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避免了宗教政策"右"的软弱和"左"的生硬,对当代中国有启示作用。
简介:美国心理学家K.帕格门特的宗教应对理论(copingtheory)是宗教心理学近年来较有影响力的新理论之一。帕格门特将心理学的应对理论应用到宗教学研究中,对很多宗教心理现象都有一定的解释力。帕格门特认为,当面临现实的选择时,人们会使用各种资源来帮助他们进行选择——宗教正是资源的一种。在理论意义上,作为一种应对资源,宗教编织在人的各种心理活动之中——它呈现出一种动态的变化和影响力,而不是超然的目标。在实际层面上,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应对理论对信徒心理健康有一定的正面效果。本文在对宗教应对理论进行分析梳理的同时,也希冀它能对心理健康研究有一定启示,对中国宗教心理的研究做出贡献。
简介: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中国传统法律研究主要包括“德治”和“法治”两种研究范式;这两种范式都过于强调法律的儒家化特征进而忽视了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的区别,因此未能回应西方学界认为中国不具有法律或法治的法律东方主义观点。事实上,中国传统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之间并不具有一致性,在儒家化法律表达之下实际上存在着大量的宗教性法律实践;正是基于对法律宗教性特征的发现,中国传统法律的运行机制才能够摆脱法律儒家化的简单模式,形成了一种哲学、道德、宗教和法律相融合的复杂互动模式,从而为从法律宗教性特征和复杂文化面向的视角回应法律东方主义观点提供一种新的思想资源。
简介:著名汉学家葛兰言曾断言“中国智慧勿须上帝的观念”。尽管表述各异,但可知许多著名汉学家对此颇为赞同。以之来衡断中国的宇宙论,一个重要的后果便是,它会消除古典中国哲学核心词汇本来具有的某些模糊性蕴含,而使之变得齐整划一。中国勿须超越性上帝的观念,此说虽流传深远,但其实经不起仔细推敲——因为它所赖以成立的坚实基础是“实在/表象”之类的二元对立思维,因此不能适用于古代中国的世界观。儒家的宗教性不把独立、自省、实体性的“神圣作用者”作为表象之后的真实存在,也不把它视为宇宙意义的根源。儒家把世界视为自生自成、自然而然的过程——它自身便具有自我转型的能量。人类的宗教情感就是宗教意义的发动者,它广泛地、内在地展现于家庭、社区和自然世界的各种活动之中,激发出富有生机的精神力量。人类既是鼓舞人生世界之神圣价值的源泉,同时也是神圣价值的奉献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