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分析厦门市居民2002-2009年伤害死亡的流行病学特征,为伤害预防和控制决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利用厦门市居民2002-2009年死亡资料,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法(ICD-10)进行编码,计算伤害的死亡率、人群分布特征和疾病负担等指标,分析导致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结果2002-2009年,厦门市伤害死亡率为43.52/10万,标化死亡率为38.40/10万,居死因顺位的第5位。潜在减寿年数(potentialyearsoflifelost,PYLL)为149531年,PYLL率为11.85‰,平均PYLL为0.012人年/人。在伤害中,交通事故死亡率15.72/10万,居第1位,其他依次是自杀(11.04/10万)、意外跌落(7.45/10万)、溺水(2.24/10万)、意外中毒(1.32/10万)。少年儿童组首位伤害死因是溺水,中青年组为交通事故,老年组为意外跌落。结论伤害已成为厦门市居民第5位死因,不同年龄段人群伤害主要死因不同,应有针对性的采取干预措施以降低其死亡率和疾病负担。
简介:目的分析金湖县居民意外伤害死亡原因及水平,为采取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采用描述流行病学的方法对金湖县居民2003-2007年意外伤害死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2003-2007年金湖县共报告意外伤害死亡988例,年均死亡率56.29/10万,列全死因的第4位。男性死亡率为67.75/10万,女性死亡率为44.66/10万,男女性别比1.54∶1。意外伤害死因位居前3位的依次为自杀、交通事故和淹死,年均死亡率分别为19.83/10万、17.49/10万、8.43/10万,前3位死因的死亡数占总意外伤害死亡数的81.28%(803例)。男性前3位死因为交通事故、自杀和淹死,死亡率分别为24.43/10万、20.25/10万、8.82/10万,女性前3位死因为自杀、交通事故和淹死,死亡率分别为19.40/10万、10.45/10万、8.04/10万。交通事故、意外跌落、其他这3个死因男、女性死亡率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1)。结论自杀、交通事故和淹死等意外伤害死因已严重威胁金湖县居民的生命与健康,应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伤害的发生。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长沙市城区居民伤害预防的态度与行为现状,为城区居民伤害预防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抽取长沙市2个城区共8个社区的504名居民,通过现场发放问卷进行调查,回收有效问卷420份。结果城区居民伤害预防态度与行为得分分别为(43.35 ± 14.29)分(同意率为76.63%)、(38.92 ± 3.75)分(执行率为43.10%)。不同年龄、学历、受伤次数等背景居民的伤害预防态度得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值为2.815、4.740、4.153,P<0.05);不同年龄、家庭年收入、运动频率、受伤次数等背景居民的伤害预防行为得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值为3.030~8.162,P<0.01或0.05)。结论长沙市城区居民的伤害预防态度较正向,但预防伤害行为执行率低,不同背景下城区居民对避免伤害行为态度及执行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