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巴罗克”原为葡萄牙文的barocco,它是对当时珠宝中不圆的不规则形状的珠珍使用的名称。今天我们所说的“巴罗克音乐”是指十七世纪初到十八世纪中叶音乐的总称。这个词是从美术史上借用来的,史学家们认为,在这段时期内的音乐,与当时的绘画、建筑、文学等所表现的内容,都有共同的特点和相似之处,因此,将“巴罗克美术”时期的音乐也概称为“巴罗克音乐”。这个概念最初是由克尔特·扎克斯于1918年引用到音乐史上的,其后在德国、美国得到普遍的应用,并一直延续到今天。按“巴罗克”的词意,不足以说明巴罗克时期音乐的特征,随之对这个概念又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