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7月13日,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吉林省政府颁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吉林省明确规定一旦企业发生拖欠行为,用人单位要向农民工加付被拖欠工资50%到1倍的赔偿金。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还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对发生过严重拖欠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等用工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5名预存工资保证金。同时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意见》还要求,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如果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落实建设资金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
简介:摘要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工资收入则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来源,拖欠劳动者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影响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由于社会各界对农民工问题的重视和政府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农民工维权形势平稳,劳资纠纷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然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越来越少,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似乎却越来越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形形色色的讨薪事件中,“掺水”率越来越高,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由以往单一的工资问题,逐步演变为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甚至以此来转嫁因经营不善造成的利润亏损。此外,个别农民工由于维权意识所限,采取诸如堵路、游行、自残、绑架等极端方式讨薪,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鉴于此,有必要对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的整理进行分析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