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价值。“政治文明”这一概念,马克思早在1844年11月《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就曾使用过,同时,他还把建设“政治文明”看作废除集权制的主要手段。150多年以后,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初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进一步发挥了这一思想。他指出:“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2002年5月31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进修班毕业典礼的讲话(简称“5·31讲话”)中又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他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贯彻学习江泽民同志的这一重要思想,对于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