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土地开发整理是在1997年4月15日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简称中央11号文件)之后进行的,至今已有七、八个年头。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对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确保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实现占补平衡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土地开发整理中的权属管理问题,搞不好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况且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各地也出现过不少权属争议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问题进行进一步认识和规范。
简介:摘要:众所周知,我国地大物博,是世界上湿地类型齐全和数量丰富的国家之一。1992年,中国本着对社会、对人类、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正式加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标志着中国开启了湿地保护的时代,也正是从此时开始,中国湿地保护标准化事业开始了起步探索。30a来,从第一个行业技术规程的制定、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首个国家标准的发布,到湿地保护标准制定或修订清单的制定、湿地保护标准体系的建立、国际相关湿地技术指标的起草等等,湿地保护标准化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湿地保护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对规范和推动中国湿地保护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