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援助是司法中为保障公民平等行使权利而对有困难者给以减、免有关费用等特殊帮助的制度。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最早出现于清末,民国时期是其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阶段,其问出现了律师制度中最具有法律援助性质的贫民法律扶助制度,这项制度要求律师有组织地无偿为贫民提供法律服务。1934年,南京政府司法部批准了中华民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公会附设贫民法律扶助会暂行规则》,作为实施贫民法律扶助的基本规范。1941年,司法部又公布了《律师公会平民法律扶助实施办法》,将扶助对象由“贫民”改为“平民”,规定了律师公会承担平民法律扶助的事项。与此相配套,1941年颁布的《律师法》也增加了法律扶助的内容。1946年10月,北平律师公会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制定“北平律师公会实施平民法律扶助办法”,同时呈报北平地方法院和北平市社会局,后经几番修改,形成“北平律师公会平民法律扶助实施办法细则”,并呈请北平地方法院转呈司法行政部,于民国三十六(1947)年十月三日京(36)指(参)字第二四四八七号指令准予备案。本组史料即反映了“北平律师公会实施平民法律扶助办法”、“北平律师公会平民法律扶助实施办法细则”的制定经过。此外,北京市档案馆还保存有1947年初北平律师公会会员进行平民法律扶助的备案材料。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J2—2—162、J65—3—518。
简介:中学历史教学的史料教学,近年来越来越得到关注.已取得共识的是,运用史料并不仅是为了补充教师讲述的内容,或为使学生适应考试的题型而进行的训练,而是为了促进学生对历史的理解,培养学生认识历史的能力和方法,发展学生的历史思维.然而,在教学实际中如何运用史料,仍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以下翻译的是蒂姆·洛马斯(TimLomas)所著《历史理解的教学与评价》(TeachingandAssossingHistoricalUnderstanding)一书中的《证据》一章.该书1990年出版,是英国历史协会出版的系列丛书的一种.其中论及有关史料教学的问题,可供我们参考.
简介:摘要:史料的阅读与实证服务于中学历史的材料分析题。材料分析题是高考历史科目最具特色,也是高考历史重点难点题目类型,材料解析题对学生的史料阅读能力和实证能力有着较为全面的考查,能够拉开考生成绩的差距,无论什么时候都备受师生的关注。因为材料分析题所给的材料种类繁多,可以有文言文、名人语录、历史材料、历史图片等等,而所提出的问题也非常的具有一般性和灵活性,往往是许多教师和学生难以在短暂的考试时间里理解的,从而造成学生对此类题目的答案书写有很大不确定性和错误率。那么如何答好材料分析题,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读懂材料和题目,如何快速的提取材料信息和所学知识并编辑成答案书写出来,并掌握一种出历史思维方式,这就要求学生有着较好的史料阅读和实证的素养,就需要一线教师去做一个深入的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