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国家海洋局于2013年重组,并2018年整体转隶武警部队,以中国海警局名义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海警法》的施行确立了海警行使海上综合执法职权的主体地位。本文着重分析海警海上综合执法职权的意涵与具体内容,盼为海警执法实践提供指引。
简介:摘要: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能够节约行刑成本、贯彻人道主义原则、预防犯罪者再次犯罪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社区矫正基层执法机构依然在管理机制、人员配置、工作职能以及基础设施上面存在较多的问题。针对以上的问题,我们应该做到明确管理机制、人员配置合理化、细化工作职能以及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简介:以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为己任的反垄断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之一,而其功能的有效发挥离不开一个权威、独立的执法机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确定是中国反垄断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也是行政管理学和行政法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首先分析国外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置及其职能,作为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计参考.在确定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时要考虑到反垄断法本身的特点、现有相关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外国经验的比较借鉴等因素,通过中西方政府职能的发展比较,对我国反垄断执行机构的地位作出合理的定位.最后,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置,要遵循权威独立、依法设置、精干效能等原则.据此,不宜在现有机构中指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而应该单独创设专门的执法机构,其可以称为"国家反垄断委员会"或"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并只在中央和省两级设立.这是由于反垄断法更注重维护宏观经济秩序、防止市场竞争不足从而具有政策性、灵活性和行政主导性的特点决定的.这样的机构应拥有调查检查权、审核批准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裁决权,并应拥有对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国务院各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行政垄断行为)直接进行处理的权力.
简介:武力使用是海上执法的必要手段,具有较强的复杂性、敏感性,极易引发涉外事件。国际法对于海上执法中的武力使用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其法律约束力不强。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海警及海上执法中的特殊情况考虑较少,存在效力位阶低、海警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武力种类不匹配、武力使用程序不完善等缺陷,中国海警使用武力陷入法律困境。因此,有法可依及法律规制是首当其冲的问题,须确立海上执法使用武力的基本原则,尽快制定海上执法武力使用的专门性法律法规,构建海上执法使用武力的法律体制,建立海上执法使用武器的评估审查与责任追究制度、职务豁免制度,建立健全海警执法人员使用警械武器专门培训和考核制度,为海警执法人员依法使用武力的执法行为提供法律保障。